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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1-04-30 09:59:00来源:彭城清风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人(正科职)徐成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3月、2018年6月,徐成海利用负责监督煤矿安全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违规接受某企业的宴请。2021年2月,徐成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宁兆军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20年8月、2020年10月,宁兆军分两次为其子办理婚宴,收取30名下属人员礼金6000元。2021年2月,宁兆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睢宁县沙集镇副镇长王敏违规发放征迁补助问题。2018年2月,王敏在担任沙集镇东风村党总支书记期间,通过虚列拆迁户搬家补助、拆迁搬家人员劳务费等手段,套取资金45000元,用于为村干部发放征迁补助。2020年7月,王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沂市档案局正科级干部徐勤峰违规将其个人车辆租借给单位,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徐勤峰担任新沂市商务局党委委员、档案局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负责商务局上海招商分局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将其个人车辆租借给上海招商分局,期间该车辆为徐勤峰个人使用,产生的租车费72600元、加油费21222.4元、车辆保险费9080元均由新沂市商务局支付。2020年12月,徐勤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铜山区商务局二级主任科员严涌违规购买白酒问题。2018年4月,严涌利用兼任区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安排工作人员购买五粮液白酒一箱,用于招待。2019年3月,严涌安排将购酒费用在区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公司缴纳的分红中抵扣。2020年12月,严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云龙区子房街道金狮社区原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梁雪梅违规套取办公经费问题。2016年春节至2019年春节,梁雪梅先后4次以走访慰问楼长、困难群众等名义套取办公经费2565元。2020年12月,梁雪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案例,有的巧立名目、滥发补助,有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有的顶风违纪,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私车公养,将个人车辆租给单位套取公款,在全市上下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的情况下,个别党员干部仍然特权难舍、置党中央和省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不收敛、不收手,受到查处完全是咎由自取,教训极其深刻。

   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五一”“端午”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的节点,是检验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

·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看、政治上抓,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干,旗帜鲜明整治各类作风顽瘴痼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让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时刻谨记“小节不守、大节难保”,高度警惕“温水煮青蛙”的陷阱,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绝不以“小节无碍”麻痹自己、以“下不为例”开脱自己,以“他人不知”放纵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以上率下、令行禁止的良好态势。

·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将反“四风”、反浪费和反腐败统筹起来,将作风建设与严肃换届纪律、纠正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起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执纪问责水平,对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安排、在一桌餐或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吃喝等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通过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抓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以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支撑起作风建设的坚固“后墙”,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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