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警钟长鸣当前位置:纪检监察 > 警钟长鸣

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25 10:24:00来源: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网站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守“廉关”过“廉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丰县原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3年5月至2019年9月,程平利用负责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6次收受某公司送予的酒水、果胶等礼品,价值1.5万余元。2020年3月,程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丰县原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高世联受到批评教育和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睢宁县沙集镇副镇长王敏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违规操办儿子婚礼问题。2018年2月,王敏在兼任沙集镇东风村党总支书记期间,以拆迁户搬家补助、劳务费等名义,违规向6名村干部发放补助4.5万元。2018年10月,王敏为其子操办婚礼,违规收受10名管理对象礼金共计5600元。2020年7月,王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邳州市林政资源管理站站长徐国栋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5年至2017年,徐国栋先后5次购买酒水、购物卡等用于向上级领导机关赠送节日礼品,并将上述消费支出合计3685元在单位予以报销。2020年6月,徐国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邳州市原农委党组书记徐屹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贾汪区卫健委副主任刘刚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2020年6月,刘刚组织单位人员私下聚餐,期间违规安排夏桥医院院长阚世界,驾驶医院商务车辆接送聚餐人员。2020年9月,刘刚、阚世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时任贾汪区卫健委主任杜长勇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云龙区原园林水利局副主任科员毕星燕违规操办其父丧事问题。2018年10月,毕星燕在未向组织报备情况下操办其父丧事,并违规收受14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挽金1.1万元。2020年6月,毕星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时任云龙区园林水利局党组书记崔玉永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泉山区房产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顾克秀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2月至5月,顾克秀先后接受有业务往来的监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负责人宴请。2019年6月,顾克秀前往某建设咨询公司考察,并在该企业内部食堂违规聚餐吃喝。2020年7月,顾克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问题,有的违规收礼送礼,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利用职权违规借车,有的违规操办、借机敛财,有的公私不分、流连酒场宴请,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置若罔闻,心存侥幸,“高压线”下顶风作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必须寸步不让、久久为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关于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严格落实“九个不准”:不准借公务活动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不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或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酗酒滋事;不准在个人餐饮消费中搞奢侈浪费、攀比摆阔;不准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过量供应、浪费食物;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电子红包、购物卡、香烟酒水、土特产等礼品礼金;不准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不准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或举办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车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加强日常监督,深挖隐形变异,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违反“九个不准”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强化精准思维,深化以案促改,着力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长效机制,以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的有力措施,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友情链接: 徐州市人民政府 徐州市国资委 徐州市财政局 徐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徐州产业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