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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财政支持企业方式——我市开始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拨款改投资
发布日期:2016-01-05 10:56:44来源:
        为创新财政支持企业方式,发挥财政资金产业扶持、政策引导作用,市政府印发了《徐州市拨改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拨改投工作,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实施拨款改投资,引导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我市这项改革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拨改投,是将财政资金注入专业的投资公司,实行财政资金资本化,通过对初创期、成长期企业的投资形成存量国有股权,待企业发展成熟时,通过出售、转让等产权交易方式收回投资,再投入其他企业,建立起财政资金“投入-运营-退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实行拨改投,财政资金变无偿为有偿,能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拨改投资金管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资金投入与服务创业并重、业务创新与规范管理并重。

        拨改投资金来源主要为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拨改投资金的使用方式主要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股权投资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30%,且不能成为最大股东。

        拨改投资金投向为符合徐州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拨改投决策机构为市政府成立的拨改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

        拨改投办法对支持企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以及投资主体的工作职责作了规范,规定了拨改投项目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投资主体等的工作职责,明确了资金使用流程与操作原则、退出管理、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在目前项目申报阶段,市经信委会同我局已印发《关于申报2013年徐州市拨改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徐经信综合发[2013]306号),市经信委、市科技局作为项目管理部门,正在积极组织拨改投项目的申报工作。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项目管理部门和投资主体加快项目的申报、评审和考察等拨改投项目的实施工作。

摘自:徐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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